近日
苏州系统医学研究所发布招聘信息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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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中国医学科学院系统医学研究院/苏州系统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系统院)位于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毗邻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BioBay),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以下简称院校)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共建的国家级医学研究机构。系统院聚焦系统医学领域重大科学问题,以重大疾病发生发展机制和关键瓶颈防治为主攻方向,探索新的组织模式、创新范式和管理机制,着力发展新型细胞治疗、基因编辑、大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生命组学等前沿技术,目标建设成为国际一流、中国特色、苏州优势,基础与转化相辅相成,具有引领性运行机制、创新体系、人才队伍的科研机构。
系统院现有场地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包括2万平方米科研大楼,5000平方米实验动物中心(ABSL-2)等主体建筑,拥有省级院士工作站、海外院士联合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70%从海外引进,75%获聘院校准聘长聘教职,65%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系统院承担重大疾病共性机制研究、免疫与炎症两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合作共建细胞与基因治疗研发与转化平台,建设有高通量测序和高性能计算、免疫功能检测分析、实验动物中心、RNA和蛋白质技术等5个平台,已取得包括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证书等资质,获得了江苏省产学研联合重大创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苏州市重点实验室、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项目。
2021年4月,院校与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苏州基地”。依托系统院,苏州基地计划于2026年完成8万平方米新增场地建设,集聚一批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的高层次人才,打造系统医学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怀至诚之心,求天下英才。本邀约全年有效!
岗位需求及待遇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重大创新领军人才申请条件
(1)科研方向应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符合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重大需求,属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涵盖的重点领域,符合实验室建设需求;
(2)具有博士学位;
(3)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4)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引进后需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招聘领域
(1)五大基础学科:免疫、感染、代谢、发育、遗传;
(2)五类疾病:肿瘤、感染、自免、神经、罕见病;
(3)五大技术:生命组学、合成生物学与化学生物学、人工智能与计算生物学、干细胞与类器官、实验动物模型;
(4)五类转化方向:新兴疗法、药物、疫苗、诊断、生物材料。
支持措施
01
事业单位岗位编制
可申请院校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等正式教职;
独立PI岗位,博士生导师。
02
优厚的个人薪酬待遇
助理教授年薪80万元起;
准聘/长聘副教授年薪90万元起;
长聘教授年薪110万元起。
03
科研经费(650万元+)
500/750/1000万元启动经费;
另可给予150-400万元创新科研经费的支持。
04
生活保障(450万元+)
150/200/300万元安家费;
275/550万元生活补贴;
提供过渡期租房补贴;
协助解决子女就学,协调配偶工作。
05
科研条件及发展平台
200-400平方米实验办公空间;
每年2名研究生招生名额;
配备2-4名博士学历工作人员;
不限博士后招收名额;
按需匹配大型仪器设备;
支持人才异地启动课题组筹建,实现无缝对接过渡;
邀请专家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成长规划,全程助力。
06
强劲的项目申报助力
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人才项目,提供专家评估及申报书撰写指导服务,提高申报精准度和命中率。
特别说明:对于依托系统院申报海外优青项目未入选人员,经院校评审通过后,仍可聘为准聘长聘教职,提供岗位对应支持;重大创新领军人才支持待遇一事一议。
申报流程





















